老师,个体户报税,都需要报什么 问
增值税、附加税,生产经营所得税。具体的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企业信息里面查一下。 答
老师 我们给别人开100万13%的专票 别人给我们 问
你好!你这个都是含税的吗 答
老师好,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是不是需要交增值税 问
、增值税: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9%或者5%的税率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4、企业所得税: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同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答
老师,我们成本票有一部分没有票,企业所得税调增了, 问
你好,你单位没法抵扣所得税。留存好实际业务的证明就可以的。 答
老师,请问公司销售废旧的原材料,开票要加废旧两个 问
同学,你好 不需要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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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不是由总公司缴纳
答: 同学你好,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不一定由总公司缴纳,可以单独申报缴纳,也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老师好,请问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必须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吗?
答: 你好 是的 现在是这样要求的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请问老师,总分机构关于企业所得税缴纳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我在总公司,我们在异地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季报企业所得税怎么办理这个分摊比例
答: 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一)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参与分摊;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不参与分摊。 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利息、手续费、佣金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保险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保费等全部收入。 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12月31日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合计额。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参与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二)总机构就地预缴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25%,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 (三)总机构预缴中央国库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剩余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所缴纳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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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4-30 14:55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4-30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