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17 08:31

你好,收入确认时间是遵守会计准则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按照税法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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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收入确认时间是遵守会计准则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按照税法确认时间
2020-03-17 08:31:31
您好,一般确认收入就会同步产生纳税义务,即使没有开具发票,做未开票收入计税 如果提前开具了发票,那开具发票则产生纳税业务。 概况来看,纳税义务是开票和确认收入孰早
2020-06-12 16:46:37
你好!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019-05-02 21:31:28
你好,某一时段履约的合同,提前收款通常是合同负债,其他的预收账款
2021-04-10 14:41:53
你好!税务局一般是按发票开出时确认收入。
2014-10-16 2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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