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0-04-10 18:15

你好!
需要选择10000000

晨晓94 追问

2020-04-10 18:57

海关备案只备收发货人就可以了吗

蒋飞老师 解答

2020-04-10 19:06

你好!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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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需要选择10000000
2020-04-10 18:15:32
你们是哪一个呢?1还是2
2019-10-31 14:28:26
同学,你好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此时外贸企业只是进行了一个代理的业务,实际上出口货物的所有权依然是生产企业的,所以相当于生产企业出口, 增值税的话,用的是免抵退税的方法计算出口退税。 消费税的话,一般消费税都是在生产销售环节才纳税,而出口直接免税了,也就是没有交过消费税,所以不涉及退税,所以适用免税但不退税政策。
2023-08-23 16:11:21
工商年检企业经营状态填开业
2017-05-25 09:50:06
您好,可以拿到退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1170号2002-12-17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下发后,对生产企业外购出口的允许退税的四类视同自产的产品,实际执行中各地理解和掌握不尽统一。为便于各地准确执行出口退税政策,经研究,对生产企业出口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的界定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一)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二、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一) 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三、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一)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二)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三)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四、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一)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二)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三)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四)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上述外购货物可以退税的比例、退税计算办法、以及所需要的凭证等,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2018-07-30 23: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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