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 属于负债不应该贷增借减,购入商品,进项税 问
您好, 你购进商品是进项呀,进项是可以抵扣销项的,所以就在借方 答
法院划拨了公司户50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仲裁费 问
你好,同学 借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按照没类分开列示 答
老师个体户查账征收,员工没有交社保没有报个税,他 问
你好,没有报个税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答
计算利润总额时 出售无形资产资产得到的增值税要 问
你好需要减去,因为他影响资产处置损益金额 答
求大神指导,现有一A公司为老板全资控股,老板为B公 问
1.明确法律关系:首先,需要明确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尽管老板全资控股A公司并且是B公司的大股东,但两者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2.审查申报要求:详细了解科技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包括申报主体、申报材料、数据来源等。 3.签订合作协议:A公司和B公司可以签订一份合作协议,明确在科技项目申报过程中,B公司同意A公司使用其财务报告作为申报依据。协议中应明确数据的使用范围、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关键条款。 4.确保数据准确性:在使用B公司财务报告作为申报依据时,A公司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篡改或误导。 5.合规性审查:在提交申报材料前,A公司应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确保申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6.注明数据来源:在提交申报材料时,A公司应明确注明所使用的财务报告来源于B公司,并附上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作为附件。 7.后续监管:在项目申报成功后,A公司和B公司应继续保持紧密的合作和沟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 答
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所得税么?
答: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5.牲畜、家禽的饲养;——包括猪、兔的饲养,饲养牲畜、家禽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 6.林产品的采集; 7.远洋捕捞;——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以上农、林、牧、渔业项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不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其中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详见附件2。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包括观赏性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指“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 (三)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号公告) (四)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五)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六)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七)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http://www.shui5.cn/article/1b/126567.html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区别吗
答: 你好,农机的偏向于机械方面 农民合作社范围就更广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我刚办了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报什么税
答: 你好同学,需要去一下大厅办,全部的税都是免的但是要办一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