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在所得税汇算时风险提示您单位申报的《利 问
你好!这需要和你们税务局联系维护一下后台报表信息,你们四季度申报表有吗? 答
老师,工厂发出半成品委外加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问
你好!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答
老师,这个投资比例应该怎么填,年报 问
这个就填写各个股东的投资比例。 答
汇算清缴明天是最后申报时间,缴税期限也是明天吗 问
您好, 是的,交费也是明天 答
你有没有浙江工商年检的网址 问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您好, 都是在这上面申报 答
老师 我最近在学中级财务管理 不明白固定资产更新政策是一回什么事??能用通俗的语言告诉我原理吗
答: 你好,通俗来说就是用一款新设备代替之前的旧设备
村级财务中,固定资产要贷公积公益吗
答: 你好! 对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算别的单位调拨资产会计科目,借固定资产,贷公积公益金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政策选择
答: 关于固定资产的新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四、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 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本通知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 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通知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6-29 16:11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6-29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