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您好,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为啥还要支付补偿金呢?任务不是完成了吗,合同结束了?不明白
答: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仅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排除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做出了完善,其第22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还需要支付11个月的补偿吗?
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从满一年的当日起算。1年之后就没有赔偿了 只不过视为你跟单位签了合同。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单位招用一名员工,用工已满一个月,但未满一年。这名员工不肯与单位签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想与他终止劳动关系。请位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吗?
答: 你好,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周琼老师 解答
2020-07-31 09:51
遥遥 追问
2020-07-31 09:53
周琼老师 解答
2020-07-31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