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开44958增值税发票,要拿多少进项票?这个怎 问
你好!要确定你想要交多少税 另外还需要确认你本身开的是多少税率 答
公司办公地址离市区比较远,给员工报销汽油费,求分 问
借:管理费用 ---交通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也可以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 贷:其他应付款-交通补助 答
为什么是810呢 ?相关税费不是不算在里面吗?不应该 问
你好,入成本是购买价款%2B相关税费 答
老师好,想不明白为什么租赁收款额要同时包括购买 问
同学你好 只是说包含这两个哦, 租赁收款额包含项目很多,不表明一定就会同时都存在哦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入租赁付款额。 担保余值,是指与出租人无关的一方向出租人提供担保,保证在租赁结束时租赁资产的价值至少为某指定的金额。 【例题·计算分析题】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为5万元,每年年初支付;合同中就担保余值的规定为:如果标的汽车在租赁期结束时的公允价值低于10万元,则甲公司需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与汽车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预计标的汽车在租赁期结束时的公允价值为8万元。 要求:计算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租赁付款额。 『答案』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预计在担保余值下将支付的金额为2万元。因此,甲公司在计算租赁负债时,与担保余值相关的付款额为2万元。 租赁付款额=5×5+2=27(万元)。 答
想问一下现在注册公司要提交一些什么资料啊 问
您好, 有租房合同,房产证,法人身份证 答
宾馆资金无偿交给他人是视同销售嘛
答: 你好 你们这个钱 无偿送给他人吗 ? 这个钱是什么钱 ?
请问老师第一小题中 为什么D也是对的 无偿赠送不是视同销售吗
答: 你好,正是因为视同销售,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如果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需转出。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无偿捐赠属于视同销售吗?无偿捐赠和无偿赠送属于同一类吗?
答: 无偿捐赠行为是视同销售行为,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在全面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视同销售从销售货物,又增加了视同销售服务、视同销售无形资产与不动产等方面,其规定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英卓越会计网 会计考证 无偿捐赠行为是否视同销售行为 2020-03-25 08:38 来源:领英卓越会计网 阅读量:104 导读:2020年春节伊始,新型冠状病毒席卷祖国大地,全国各族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向重病区捐钱捐物,那么,小编今天在本章中就和各位财务菜鸟来讨论学习一下无偿捐赠行为是否视同销售行为?哪些行为不视为销售行为呢?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唐汨沙|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无偿捐赠行为是否视同销售行为 无偿捐赠行为是视同销售行为,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在全面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视同销售从销售货物,又增加了视同销售服务、视同销售无形资产与不动产等方面,其规定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偿捐赠行为是否视同销售行为 不算做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以下是不视同销售行为,而作为销售行为处理的: 按照税法的规定,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不属于视同销售,而是销售行为,对于这两项业务会计上也是要确认收入的。 ⑴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或借方) ⑵用于债务重组: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销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