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体工商户可以私卡收款么?收到那个体工商户 问
你好,可以的,这个正常申报就没问题。 答
下列注册会计师了解的有关银行账户的控制活动的 问
A,C,D选项A错误:即使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对账单余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一致,也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选项C错误:会计主管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需要进行调整的调节项目及时进行处理。选项D错误: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或注销经财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答
就是入职的时候谈的基本工资是3000,但是实际到手5 问
您好,那挺好的哇,恭喜您 答
老师,这个怎么确定要不要申报? 问
你好,这个没有关联业务的话是不需要填写的 答
老师好,公司购入作曲人的音乐版权,金额40万元人民 问
同学你好 1.计入无形资产 2.计入成本 答
收到对方的质量索赔怎么做账务处理
答: 【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后,向购买方支付的质量索赔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索赔方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索赔款的企业是否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请予回答为盼!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货物后,向购买方支付的质量索赔款,实质上属于发生销售折让,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
商品因质量收到赔偿款的账务处理
答: 你好,有因为质量问题开具折让发票吗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请问老师,我公司负责道路打扫保洁工作,因质量不达标被罚款,这个罚款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答: 你好,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