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列: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 5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 70 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假设:A、B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答案:59000元。解析: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
答: 1、我觉得这个答案不准确,他没考虑加工费中的增值税进项,是吧? 2、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增收?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2020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1月5日,购进A原材料100吨,货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发生的保险费为5万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为3万元验收入库时发现数量短缺10%,经查属于运输途中合理损耗。(2)1月10日,发出本月购进的A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17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108+9+(108+9)/(1-10%)×10%+2=132(万元)请问计算成本为何需要计算增加(108+9)/(1-10%)×10%
答: 同学好 收回后用于非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不可以抵扣,成本需要加上消费税,此部分为消费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13、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非高档化妆品的销售额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答: 根据《消费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在销售高档化妆品时,除缴纳增值税外,还要加缴消费税。以某化妆品厂为例,本月非高档化妆品的销售额50万元,由于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为8.5万元,同时,还要缴纳的消费税为:50万-8.5万=41.5万×3%=1.245万元。因此,应缴纳的消费税是1.245万元


劲足 追问
2021-10-28 09:12
Helen老师 解答
2021-10-28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