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同个公司多个银行账户之间相互转账备注可以 问
你好!是可以填往来款 答
请问下老师 ,这个题怎么理解 问
同学您好,老师正在讲解,请稍候 答
老师,想问下送货是双刃铣刀,我司入库下订单是全新 问
你好,这个还是要改一下比较好 答
老师,您好,我们是医药公司我们处理了一批固定资产( 问
电子计算机整机*旧电脑 1090509010000000000 答
国内公司在国外建立子公司,国外公司属于筹办期,由 问
关于国内公司代国外子公司采购材料款的问题,由于涉及到跨境交易和税务问题,处理时需要特别谨慎。如果材料款没有发票,那么在会计处理上不能直接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通常指的是对一个公司的股权进行的投资,与采购材料款没有直接关联。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国内公司先将材料款作为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处理,待收到发票后再进行结算。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开具发票,那么需要与国内税务部门沟通,了解是否可以采取其他凭证进行税务申报和抵扣。 关于税务问题,不开具发票可能涉及到偷税漏税的问题,这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无论是国内公司还是国外子公司,都需要按照当地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具体需要缴纳的税种可能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具体取决于当地税法规定和交易性质。 答
投资收益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还是说只有利息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答: 不只是利息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也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投资收益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和投资品种的收益。
投资收益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还是说只有利息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答: 学员你好,只有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从合伙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 近日,税务稽查人员在对A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与自然人陈某组成一家合伙企业B。2013年合伙企业B投资于C公司并分回税后收益100万元。当年末,合伙企业B将100万元的收益根据约定平均分配给各投资人,每个投资人分得50万元。A公司认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50万元利润是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而没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稽查人员表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 A公司分回的50万元,不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