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提示】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这个政策出自哪个文件号,只要销售额占比达到50%都是加计抵减吗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这个是兼营话,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A、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B、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C、公务人员D、教师
答: A、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 B、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这里的全部销售额是指全年的数据吗,是指的本期的收入占全年的比重吗
答: 去税务局备案看18年4月-19年3月份数据
老师,(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不明白怎么计算,老师可以举例解释吗
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算的10%抵减应纳税额,通达物业当月销项税小于进项税,那这个加计抵扣的金额7856.76没有用上,为什么不放在下期能抵扣的进项税里面呢
老师 麻烦你帮我看下财税2019年39号文章,里面的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这是什么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