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水本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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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3:52

混合销售:一项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兼营:多项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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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21-05-07 18:23:07
你好,混合销售强调“同一”比如销售一台空调给客户A,同时给A进行安装,这就是混合销售,既有销售行为又有安装劳务行为, 兼营行为没有同一性,比如酒店提供客服服务,同时又提供商品出售;A上午住店,B晚上在酒店买东西
2020-02-28 15:12:18
1、混合销售:对于纳税人从事业务,如果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从属与另一项业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如饭店内设商店,饭店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是要缴纳营业税的。但是内部设立的商店一般是针对到饭店吃饭的顾客服务的,也就是说商店取得的收入与饭店经营有从属关系,所以判断为混合销售行为。其次,由于其主业是饭店经营,属于营业税行为,所以判断为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如某饭店同时开设餐厅、客房又开设商场,到餐厅消费的,不一定到商场买东西;到商场买东西的,不一定要住宿。所以餐厅、客房、商场取得的收入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分别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2019-09-30 08:57:40
在你的经营范围就算
2015-12-25 11:43:18
混合销售是针对一个客户发生的销售行为并提供服务 兼营是指针对不同的客户发生的销售行为与提供服务的行为 在增值税与营业税中,混合销售与兼营有所区别
2015-11-08 15: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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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小规模装饰公司,设计部的工资应

    那个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 老师,申报了异地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切换到外经证

    你好,那你需要查看下申报信息的呢,不然让税务局后台查询下12366

  • 老师,办税员自己可以解除吗?

    你好,这个必须以企业身份登录才能解除

  •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

    同学,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

    你好!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这通常包括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直接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员工的各类劳动报酬**。 具体来说,工资总额的构成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计时工资**:根据员工工作时间和时薪标准计算的工资。 2. **计件工资**:依据员工完成的工作量和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 3. **经常性奖金**:如绩效奖金、年终奖等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的奖金。 4. **工资性津贴**:例如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以工资形式发放的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员工加班工作所获得的加班费。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可能包括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等特殊情况下的报酬。 综上所述,这些组成部分均属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需要直接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需要注意的是,间接费用如职工福利费用(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并不包含在工资总额的定义之中,而是作为企业的额外福利开支单独计算。 你们这是申报的那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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