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公司销售国外公司,货物出口后发现有次品需要折价,国外公司付汇低于合同金额,外汇管理局如何核销
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的次月或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免税销售额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须作转出。
老师,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没有销售合同,要怎么退税呢,退税需要什么资料,需要收外汇吗
答: 同学你好,不管是哪一类企业,在申报环节上,收汇和退税都是可以同时操作的,只是在单证齐全这一环节上,C类企业必须核销在前,B类企业核销可前可后。 只要产品出口,就要申报;等出口单证(主要是报关单)收齐了,就可以申请退税,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这是指月度。国家对出口实行宏观控制,年度有关部门会对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超期收款会影响退税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在货物已经出口了 才发现合同金额和报关单的金额对不上,报关金额少于合同金额,外汇收款和合同一致,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处理
答: 你是报关单写错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