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2022-04-12 22:34

同学,你好
代收代缴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征收:直接按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计征消费税(与组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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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消费税是价内税
2022-02-20 21:20:06
同学,你好 代收代缴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征收:直接按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计征消费税(与组价无关)。
2022-04-12 22:34:53
①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②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直接出售时,则相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直接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这体现消费税单一征税环节。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委托加工环节交纳的消费税单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不计入成本,这一部分是可抵扣的;连续生产后的应税消费品在以后期间出售时还是要交消费税的,那时会对整个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那么委托加工时借方的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就可以抵扣了,这两者之差就是企业实际应交纳的消费税,也体现了消费税单一环节征收。
2019-11-05 09:37:56
您好,是A公司收回委托加工产品后自行销售。
2020-07-03 23:47:43
您交纳之后计入价内税的
2019-11-08 1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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