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3:07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017-06-07 13:07:40
您好 加计扣除的金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
2019-12-24 16:12:35
因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不可以
2015-11-21 14:23:12
你好,学员,你说的结转什么的
2022-01-18 19:45:46
你好,请问是什么业务呢
2021-12-21 21:59:1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