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专项附加那几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的标准是多少?
细心的小松鼠
于2022-11-23 15:49 发布 728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11-23 15:53
子女教育
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小提醒: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即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即普通中高、中等职业和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即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小提醒:个人接受本科(含)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住房租金
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
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细则包括: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等于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本项扣除的规定还有: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小提醒: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而且,只能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同时,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或共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无论是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是中国境内住房,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小提醒: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此外,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大病医疗
自负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
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即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小提醒: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
在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抚养人,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小提醒:被赡养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为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含)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赡养一位及以上老人,独生子女统一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则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样不能变更。
老师,我们有个个体工商户,两年没有工商年报了,现在 问
你好,像资产总额你报零的话,可能是过不了的,保存不了的。 答
老师,这类发票就是,车租赁到公司,购买的保险能入公 问
同学,你好,不能的,这个发票不是开给公司的,不能进公司费用 答
23年的年度工资多计提了一个月,也发放了,现在汇算 问
你好,可以在2024年度工资少计提一些,就不在2023年里面纳税调整了 答
这个第八题还是有点算不明白 问
对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额=(卖出含税金额-购进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答
我在进行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我想请问一下 问
你好!道路建设收入,如果只是提供人工和材料,不涉及项目的全面管理或项目所有权的转移,通常被归类为**劳务收入**。 以下是关于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区分: 1. **会计范围不同**: - 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等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若贵公司仅提供人力和材料进行道路建设,而不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所有权,那么该收入属于劳务收入。 - 建造合同收入:则指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并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的收入。这通常适用于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的公司,包括设计、施工及最终交付一个完整工程项目。 2. **会计核算方式不同**: - 对于提供劳务收入,如果是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 而建造合同收入则需要根据工程进度或完成的阶段来逐步确认收入。 总的来说,若贵公司的角色仅仅是提供劳动服务和材料,而不涉及整体项目管理和风险承担,那么所得收入应视为劳务收入。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