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列各项审计程序中,注册会计师在被审计单 问
A,B,C,D 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1)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选项A正确);(2)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选项C正确);(3)检查存货(选项D正确);(4)执行抽盘(选项B正确)。 答
下列关于印花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 问
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答
国风堂是一家拥有上百年历史的中医医院。该医院 问
A“国家级保密配方”属于拥有法律保护的专利生产技术,该资源归属于物理上独特的资源。因此,选项A正确。 答
下列有关存货监盘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如果 问
A,B选项C错误:如果存货存放在不同地点,注册会计师的监盘不要求覆盖所有存放地点,可以根据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以及相关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监盘。选项D错误: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无法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注册会计师应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并对间隔期内发生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 答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支票付款人的说 问
C(1)选项AB:支票付款人虽然是付款请求权的行使对象,但不是追索权的行使对象,既非支票的主债务人,亦非支票的次债务人;(2)选项C:支票付款人并未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债务,是票据关系人;(3)选项D: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是支票的出票人,出票人的支票账户开户银行为支票的付款人。 答
安装光伏板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规定: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二)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具体标准参见该文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自产的产品须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请问税收优惠政策到哪里去查看比较好?
答: 您好, 在国家税务局的网站上面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环保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村镇环境污水处理,土壤生态修复方面。有没有税收优惠
答: 您好,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海水淡化、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饮水工程运营等。 纳税人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 享受以上减免规定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待遇。(可承继)
阿芳0608 追问
2023-04-19 11:30
向阳老师 解答
2023-04-19 11:32
阿芳0608 追问
2023-04-19 11:34
向阳老师 解答
2023-04-19 11:36
阿芳0608 追问
2023-04-19 11:37
向阳老师 解答
2023-04-19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