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然会带来成本支出,但如果筹划得好,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收利益。假定一个纳税人将10000元投资于 年期、税前年收益率为10%的企业债 券,如果纳税人适用的边际税率为25%,则其税后收益率为7.5%[=10%x(1-25%)]。相应地,假定该纳税人将10000元投资于税收筹划活动(包括聘请税收专家筹划或通过培训学习获得相关技能后自己进行筹划等),当年实现节税11000元,其净节税额为1000元(=11 000-10000),税收收益率10%(=-1 00010 000 X100%),考虑到进行税收筹划活动的费用支出可在税前列支,故又可抵税2500元(=10000x25%),则该税收筹划活动的净支出为7500元(=10000-2 500),因此其税后收益率为13.33%你好,我想问一下这个税收筹划活动的费用支出可在税前列支,所以可以抵扣2500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10000✖️25% 这个25%是哪里来的
答: 您好!这个25%是企业所得税税率
请问一下在这个题中,收入10000费用支出8000,这个是干扰项吗?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您可以帮我解答一下吗?我有些不清楚
答: 你好,同学。 你这增值税是按10000交纳的,如果有相关的扣除,你是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交所得税的。 你是什么问题,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公司出纳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一、二条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二、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以上政策分析,虽然出纳人员被骗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但从被骗的“过程与情形”上看是“有关”的,另一方面,出纳人员被骗后,也属于现金短缺的情形之一,减除责任人的赔偿后,实际的损失,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损失证据后,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