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8-05-11 16:54

你的是什么优惠就填什么 
本表是对表A100000第20行的细化,由享受所得减免优惠的纳税人填报。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不需填报本表。 
 
        本表与原A107020表相比,增加了项目名称、优惠事项名称、优惠方式等3列内容,将项目所得额细分为免税项目和减半项目。为简化报表,优惠事项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优惠事项决定了优惠方式。 
 
填报说明修改后,项目所得额不会再出现负数,合计行第11列可以大于主表第19行,但可以享受的真正减免额以主表第19行为限。 
 
二、报表填报 
 
(一)农、林、牧、渔业项目 
 
1.业务描述:x企业从事蔬菜、花卉种植,2017年实现蔬菜种植收入240万元,花卉种植收入60万元,企业对两项种植项目合理划分不同项目的成本,发生相应的成本分别为170万元和40万元,未发生相关税费,全年发生管理费用40万元,销售费用20万元,企业选择按照收入比例分摊相关费用,无纳税调整项目。         
 
2.会计处理 
 
(1)蔬菜种植 
 
借:银行存款    2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 
 
贷:库存商品等     170 
 
借:管理费用  32[40*240/(240+60)] 
 
    销售费用  16[20*240/(240+60)] 
 
贷:银行存款  48 
 
(2)花卉种植 
 
借:银行存款   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贷:库存商品等     40 
 
  借:管理费用    8 
 
    销售费用    4 
 
贷:银行存款   12 
 
3.税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以上规定可知,从事蔬菜种植的所得免征所得税,从事花卉种植的所得减半征收所得税。 
 
4.申报表填写 
 
蔬菜种植项目所得=240-170-48=22(万元) 
 
花卉种植项目所得=60-40-12=8(万元) 
 
行次 
 
减免项目 
 
项目名称 
 
优惠事项名称 
 
优惠方式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相关税费 
 
应分摊期间费用 
 
纳税调整额 
 
项目所得额 
 
减免所得额 
 
免税项目 
 
减半项目 
 

 

 

 

 

 

 

 

 

 
10 
 
11(9+10×50%) 
 

 
一、农、林、牧、渔业项目 
 
蔬菜种植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免税  
 
240  
 
170  
 
0  
 
48  
 
0  
 
22  
 
  
 
22  
 

 
花卉种植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减半征税  
 
60  
 
40  
 
0  
 
12  
 
0  
 
  
 
8  
 
4  
 

 
小计 
 

 

 
300 
 
210 
 

 
60 
 

 
22 
 

 
26 
 
  
 
(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 
 
1.业务描述:A、B两企业2017年7月签订一项新型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技术转让合同,规定在A企业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十日内B企业一次性付给A企业技术转让收入2000万元。合同载明,新型 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技术转让收入1450万元,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培训等收入150万无,转让设备、仪器等非技术性收入400万元(不考虑流转税)。经核实,A企业此项技术的转让成本为600万元,该项资产在使用期间按照规定已经摊销扣除了90万元,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累计13万元。 
 
2.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0 
 
  累计摊销      90 
 
贷:无形资产  600 
 
固定资产  4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077 
 
应交税金  13 
 
3.税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一条规定,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由以上规定可知,该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培训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在计算税收优惠时,应刨除技术转让成本和相关税费,转让设备、仪器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4.申报表填写: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2000-400)-(600-90)-13=1077(万元)。 
 
减免所得额=500+577/2=788.5万元 
 
行次 
 
减免项目 
 
项目名称 
 
优惠事项名称 
 
优惠方式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相关税费 
 
应分摊期间费用 
 
纳税调整额 
 
项目所得额 
 
减免所得额 
 
免税项目 
 
减半项目 
 

 

 

 

 

 

 

 

 

 
10 
 
11(9+10×50%) 
 
10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 
 
新型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技术转让 
 

 

 
1600 
 
510 
 
13 
 

 

 

 

 

 
11 
 

 

 

 

 

 
12 
 
小计 
 

 

 
1600 
 
510 
 
13 
 

 

 
500 
 
577 
 
788.5 
 
  
 
填表注意事项:第9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的“小计”行,第4-5-6-7+8列的值小于等于500万元的,填入本列,超出部分金额填入第10列,若第4-5-6-7+8列的值小于零的,本列按零填报。

哈哈 追问

2018-05-11 17:02

老师你好 
我家是物流行业,属于小微,这个1.项目名称,填啥?2.优惠事项名称, 填啥?

哈哈 追问

2018-05-11 17:12

项目名称,是不是填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的内容呀?  
优惠事项名称,是不是填: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呀? 
老师这么填对吗?

田老师 解答

2018-05-11 17:23

1.第1列的“项目名称”:填报纳税人享受减免所得优惠的项目在会计核算上的名称。即“一项一填”。 
 
例如,某基础设施建设企业2017年度有国家重点扶持的两个公路项目建设,“清水桥路1段市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和“杨木契路2段市政公路修复项目”,需按项目分两个行次填报,不可合并填报。 
 
2.第2列“优惠事项名称”:按照该项目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具体政策内容选择填报。每类优惠事项具体政策内容可选情况如下:“一、农、林、牧、渔业项目”(18项)、“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6项)、“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8项);不需填报具体内容的优惠事项:“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五、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和“六、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上述所得减免优惠项目以外的其他所得减免优惠政策,可在“七、具体”行次填报。 
 
3.第3列“优惠方式”:填报该项目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具体方式。该项目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选择填报“免税”;项目享受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选择填报“减半征收”。“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该列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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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是什么优惠就填什么 本表是对表A100000第20行的细化,由享受所得减免优惠的纳税人填报。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不需填报本表。 本表与原A107020表相比,增加了项目名称、优惠事项名称、优惠方式等3列内容,将项目所得额细分为免税项目和减半项目。为简化报表,优惠事项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优惠事项决定了优惠方式。 填报说明修改后,项目所得额不会再出现负数,合计行第11列可以大于主表第19行,但可以享受的真正减免额以主表第19行为限。 二、报表填报 (一)农、林、牧、渔业项目 1.业务描述:x企业从事蔬菜、花卉种植,2017年实现蔬菜种植收入240万元,花卉种植收入60万元,企业对两项种植项目合理划分不同项目的成本,发生相应的成本分别为170万元和40万元,未发生相关税费,全年发生管理费用40万元,销售费用20万元,企业选择按照收入比例分摊相关费用,无纳税调整项目。 2.会计处理 (1)蔬菜种植 借:银行存款 2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 贷:库存商品等 170 借:管理费用 32[40*240/(240+60)] 销售费用 16[20*240/(240+60)] 贷:银行存款 48 (2)花卉种植 借:银行存款 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贷:库存商品等 40 借:管理费用 8 销售费用 4 贷:银行存款 12 3.税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以上规定可知,从事蔬菜种植的所得免征所得税,从事花卉种植的所得减半征收所得税。 4.申报表填写 蔬菜种植项目所得=240-170-48=22(万元) 花卉种植项目所得=60-40-12=8(万元) 行次 减免项目 项目名称 优惠事项名称 优惠方式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相关税费 应分摊期间费用 纳税调整额 项目所得额 减免所得额 免税项目 减半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9+10×50%) 1 一、农、林、牧、渔业项目 蔬菜种植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免税  240  170  0  48  0  22    22  2 花卉种植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减半征税  60  40  0  12  0    8  4  3 小计 * * 300 210 0 60 0 22 8 26 (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 1.业务描述:A、B两企业2017年7月签订一项新型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技术转让合同,规定在A企业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十日内B企业一次性付给A企业技术转让收入2000万元。合同载明,新型 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技术转让收入1450万元,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培训等收入150万无,转让设备、仪器等非技术性收入400万元(不考虑流转税)。经核实,A企业此项技术的转让成本为600万元,该项资产在使用期间按照规定已经摊销扣除了90万元,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累计13万元。 2.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0   累计摊销 90 贷:无形资产 600 固定资产 4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077 应交税金 13 3.税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一条规定,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由以上规定可知,该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培训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在计算税收优惠时,应刨除技术转让成本和相关税费,转让设备、仪器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4.申报表填写: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2000-400)-(600-90)-13=1077(万元)。 减免所得额=500+577/2=788.5万元 行次 减免项目 项目名称 优惠事项名称 优惠方式 项目收入 项目成本 相关税费 应分摊期间费用 纳税调整额 项目所得额 减免所得额 免税项目 减半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9+10×50%) 10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 新型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技术转让 * * 1600 510 13 0 0 * * * 11 * * * * * 12 小计 * * 1600 510 13 0 0 500 577 788.5 填表注意事项:第9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的“小计”行,第4-5-6-7+8列的值小于等于500万元的,填入本列,超出部分金额填入第10列,若第4-5-6-7+8列的值小于零的,本列按零填报。
2018-05-11 16:54:24
你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吗 利润多少
2020-04-17 23:33:50
你好,不是特殊行业和特别的减免优惠政策,这张表在主表填完后自动生成
2019-05-18 14:50:13
你好!这个你已经签收打印了吗?
2019-09-29 17:32:25
你好;  你是要开房屋销售发票吗   
2023-06-26 1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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