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报表填写错误怎么办

2019-12-10 14:3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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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申报时,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数字填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栏,本来销售额在9万以下是免税的,因为填错地方,实际交税金额2268.44元,税款扣款成功.这种情况下,专管员说正至金税三期切换时间,所以说我的报表填错了.那增值税报表填写错误怎么办?

增值税报表填写错误怎么办

网上申报只要已经上传了数据,自己就无法再进行修改,可以去税务大厅办理更正申报数据的手续.财务报表是报税资料的辅助报表,分别申报不同的税种,财务报表也是跟随进行报送的.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错可以修改,一般主管税务机关允许2-3次修改. 操作步骤是:

1、申请撤销申报;

2、重新申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由一个主表、十多个附表组成,所以具体填写内容较多.

增值税报表填写错误怎么办

申报表填写错误但已提交了,怎么进行更正?

在同一所属期内,纳税人提交申报后才发现需要补充申报或申报错误需要进行更正的.若未清缴,可通过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再进行重新申报;若已清缴,纳税人可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前后申报信息判断应补退金额:一是应补退金额为正,系统会自动产生应补差额税款,纳税人在缴款期限内通过缴款功能补交税款即可,但如果超过缴款期限,则需要到大厅缴款;二是应补退金额为负,即出现多缴税款情况,则请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抵税流程;三是应补退金额为零,则系统自动进行应征数据调整,纳税人不需补交税款或办理退抵税流程.

申报错误更正的具体操作如下:查询已申报缴款的申报记录,对原有申报数据进行修改,重新申报提交,保存成功后系统将替换掉原有的申报记录.目前电子办税服务厅只支持通用申报的错误更正,其他申报的错误更正需要到实体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增值税申报表这点别填错了,否则多缴税!

2019年4月1日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应按照抵扣凭证类型填写:

1.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旅客运输服务专用发票)或第8b栏"(二)其他抵扣凭证"(取得旅客运输服务专用发票以外的抵扣凭证)相应栏次.

2.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同时还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该栏数额包含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3.特别提醒: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仅仅是"统计作用,不参与进项税额计算,如果仅仅填第10栏,不填"(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旅客运输服务专用发票)或"(二)其他抵扣凭证"(取得旅客运输服务专用发票以外的抵扣凭证),您的旅客运输是没有抵扣到!

【案例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

某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4月1日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9万元.

【政策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事项】

2019年4月1日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应按照抵扣凭证类型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二)其他抵扣凭证"相应栏次.

同时,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还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该栏数额包含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数据计算】

进项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

进项税额=100,000×9%=9,000元

【表样填写】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份数1份,金额100,000元,税额填写9,000元;计算得出第1栏、第12栏.

同时,应填写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税额"份数1份,金额100,000元,税额填写9,000元.

【案例二】取得电子发票、行程单、车票、船票的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

某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4月1日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情况如下: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份,票面金额1万元,注明的税额900元;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份,票价800元,燃油附加费50元;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1份,票面金额240元;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1份,票面金额103元.

【政策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注意事项】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旅客运输服务是国内旅客运输,不包括国际旅客运输;

纳税人应根据凭证类型,按照对应的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航空运输抵扣仅包括票价和燃油附加费,不包括民航发展基金;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凭证均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手写无效;

旅客运输服务取得专用发票以外的抵扣凭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b栏"其他";还应同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数据计算】

电子发票、行程单、车票、船票的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项税额=900元;

(2)航空客运进项税额=(800+50)÷(1+9%)×9%=70.18元;

(3)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240÷(1+9%)×9%=19.82元;

(4)公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103÷(1+3%)×3%=3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进项税额合计=900+70.18+19.82+3=993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金额合计=10,000+(800+50)÷(1+9%)+240÷(1+9%)+103÷(1+3%)=11,100元

【表样填写】

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8b栏"其他"填写发票份数4份,金额11,100元,税额填993元;计算得出第4栏、第12栏.

同时,填写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份数4份,金额11100元,税额993元.

增值税报表填写错误怎么办?会计学堂小编最后总计下,先打电话到申报大厅要求作废,然后再重新填一张表二和申报表过去修改一下,免得大厅里给你录入进去并开了税票,这样的话就只能在下一个月再麻烦了,像这样的问题打电话给国税大厅就可以得到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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