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药品可以作为劳动保护费列支,但要视乎具体的使用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劳动保护费列支,其实就是指公司作为雇主,为其雇员提供的制度性的费用,一般是由公司承担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保护费的支付方式,要符合下面几个要求:
1.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和支付;
2.要保证支付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3.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员工的个人财产;
4.要履行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其他义务。
防暑药品作为劳动保护费列支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炼油厂、矿石破碎厂等,当工作环境温度比较高的时候,公司可以普遍给员工提供防暑药品作为劳动保护费来支付,但是具体的支付方式,以及实施的范围,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保护费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也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来进行记帐,以防止偷税漏税。
拓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支付劳动保护金。劳动保护费可以用于支付工作服装、头盔、安全工具、洗涤用品、工程防护用品、工作防暑和防冷用品、体检、社会保险缴费等,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