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2018-07-11 10:46 来源:网友分享
3847
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也有相关的税务往来,但很多分公司的财务不知道这样的账务处理要怎么做,会计学堂来为大家详细解答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交纳企业所得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情况下,按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在每季度末计提所得税费用,下月初申报期内交纳,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将所得税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所得税费用科目无余额,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写?

分公司分配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双方挂个往来账核算就可以。

若不是独立核算,则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税种,按照法人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负担的部分)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应负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代缴的部分)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写,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学堂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财务审计主要审计哪些内容
    财务审计主要审计哪些内容?作为财务审计岗位主要的职责就是通过审计工作流程来揭露和反映工作经营财务的真实状况,其中包含公司资产的情况、负债的情况以及盈亏方面的真实状况等等.而对于财务审计人来说,主要的审计内容就包含会计报表的审计、资产方面的审计、所有者权益的审计以及其他损益的审计.这些作为审计主要的工作内容将会通过下述文字进行介绍,希望对你们有用.
    2024-04-16 37
相关问题
  • 老师,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内帐怎么写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 公司向税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怎么写会计分录?

    你好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录怎么写啊?

    您好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分录怎么写

    借 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并入总公司缴纳咋做分录

    第一步 分清需就地分摊缴纳 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 总机构和 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中,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 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 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同时,57号公告第十六条规定,总机构设立 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该部门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 注意 有五类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包括: 1.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 2.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 3. 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 5. 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 第二步 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的比例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第三步 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的税额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第四步 各分支机构按期季度预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57号公告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57号公告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第五步 分支机构根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 情况,分摊应缴或应退税额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57号公告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