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吗?

2019-01-21 20:51 来源:网友分享
1774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吗的问题,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对公共租赁住房是免征房产税的,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全文。

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吗?

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免征房产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国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吗?

租赁房子怎么做账?

1.预付房租时,

借:预付账款--**单位

贷:银行存款

2.每月分摊租金时,如租入房屋用于办公,则房租记入管理费用,如租入房屋用于厂房,则房租计入制造费用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制造费用:租赁费

贷:预付账款--**单位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吗的有关问题,相信通过本文你也一定有所了解了,若仍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会计学堂金牌答疑老师,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现在会计上岗需要什么证吗
    会计人员为了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需要及时的考取很多的证书,现在要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就需要及时的拥有很多含金量比较高的证书,会计的入门证书是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入门之后还有很多证书需要考取.那么现在会计上岗需要什么证呢?
    2024-05-24 16
  • 劳务公司如何税务筹划
    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很多的劳务公司,劳务公司经营的主要是劳务业务,劳务公司也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各种各样的资金,劳务公司当然希望能够降低税金的缴纳额度,所以劳务公司也需要及时的进行税务筹划,那么劳务公司如何税务筹划呢?
    2024-06-05 7
  •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分录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很多的员工,企业不仅仅需要给员工开出工资现金,同时还需要给员工缴纳各种各样的社保,企业员工缴纳社保的时候,其实是需要及时的制作会计分录的,需要将社保计入其他应收款.那么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分录怎么做呢?
    2024-06-05 7
  • 结转年度损益会计分录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需要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每当会计期末的时候,企业的财务人员就需要将年度损益进行结转,尽量年度损益进行结转之后就可以核算出企业的利润.本文将会详细的介绍一下结转年度损益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4-06-05 7
  • 会计基本假设是什么意思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必须要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每一个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都会在企业的会计假设的基础上来进行核算,没有会计基本假设就不可能有会计核算的存在.本文将会详细的介绍一下会计基本假设是什么意思.
    2024-06-05 5
  • 小规模进口增值税能抵扣吗
    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都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但是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会发生一些进口业务,进口的时候需要及时的缴纳进口增值税.本文将介绍一下小规模进口增值税能抵扣吗.
    2024-06-07 3
相关问题
  • 那个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你好,简单讲就是政府是房东的住房。 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 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请问这个是第几号文件

    财税[2014]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九、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9月28日以后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的相应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规定,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统一按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中有关廉租住房税收政策的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11日 (0)

  •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你好,按规定是需要缴纳的

  • 国家公共租赁住房涉哪些税?哪些是免税的??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九、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9月28日以后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的相应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规定,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统一按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中有关廉租住房税收政策的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同时废止。

  • 印花税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公司承租个人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需要免征印花税吗?

    您好,是个人免,公司不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