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2019-04-25 15:0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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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一般有多种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比如: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金融商品转让等等,详情请看会计学堂小编下面的文章。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答:(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国有粮食企业除外。

(3)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 

票。

(5)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 

票。

(7)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情形: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情形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  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  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  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   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  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   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  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  票和IC卡。

第十一条 专用发   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  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  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   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关于“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的回答就到这了,大家是否都明白怎么来处理这个问题了呢。会计学堂的职业教师体系,结合系统的培训教程,将能给同学最先进的会计知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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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向其他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的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票?

    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是免税产品

  • 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有哪些

    学员你好,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 (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 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必须身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生以下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b、销售免税项目; c、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d、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e、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f、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征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无形资产 g、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 h、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j、工商企业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买方要求,则销售给予开具。

  •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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