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个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申请代开发票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05-18 16:5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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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取得收入,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提供建筑劳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何时缴纳个税?自然人个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申请代开发票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个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申请代开发票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自然人个人给公司代开发票,公司支付报酬费用,除涉及经营所得之外,公司都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2、对于经营所得,应该由取得所得的个人自行按规定申报缴纳。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涉及自然人的项目包括: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上述61号和62号两个公告都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自然人个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申请代开发票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天津税务局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0号)第四条规定,除对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规定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外,其他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不再预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包括: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结合上述两个公告和天津税局的规定来看,自然人代开发票时不再预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符合核定征收情形的才可以核定征收。

自然人个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申请代开发票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自然人提供建筑劳务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了更多的理解,以后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运用发票缴纳税款。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堂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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