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4月仍在建设中,计划出租但仍未出租,也是直接计 问
您好,这个是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 答
老师,老板给员工报的学历提升培训,怎么入账呀 问
您好,可以记入到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里面 答
老师 新公司成立 有开票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 问
你好,那个据实申报就是了,新公司不需要考虑税负的 答
老师,请问,母公司下面有两家A、B子公司,A公司员工合 问
你好,同学 停职的这一个月可以签B公司劳动合同 答
老师家具制造业的成本核算流程你有吗 问
首先,应对所有的材料按照种类进行分类并进行编码。在采购过程中,应记录材料的种类、数量、单价等信息,并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及时更新材料的库存,以便于随时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材料成本核算可以通过按照企业采购的材料数量和单价来计算,这样可以帮助管理者及时了解产品材料成本的变化情况,从而作出适当的调整。 其次,人工成本核算主要是通过记录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时来计算。人工成本是家具行业的另一个重要成本,其核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产品的总成本。 此外,制造费用核算也是成本核算的重要一环。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除了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以外所发生的费用,如设备折旧费、能源费、厂房租金等。制造费用核算的方法主要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直接法是将制造费用按照产品的直接成本比例进行分摊,而间接法则是按照产品的工时、产量等进行分配。 在完成了这些基本的成本核算步骤后,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营销支出、物流费用、销售收入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家具行业的财务成本产生影响,因此,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把握好这些因素,以便对财务成本进行合理的核算。 最后,家具制造业的成本核算方法还包括全成本法、边际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等。全成本法考虑家具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所有成本,边际成本法则只计算可变成本,而标准成本法则是根据预先确定的产品成本标准与实际生产进行对比分析。 答
饭店销售烟酒饮料属于兼营还是混合销售呢
答: 混合销售。
兼营销售与混合销售区别
答: 一、兼 营行为 兼营简单地说,就是经营多种业务。增值税把经营行为分成了五大类,分别是销售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有些新入行的朋友不清楚劳务和服务的区别,其实劳务就是专指加工修理修配,而服务是其他的提供劳动以满足他人需要的行为。如果一个公司,经营行为涉及到上述两类及以上的业务,就可以称之为兼营。这个其实不难理解,比如说去中国电信充话费,中国电信同时也在卖手机。也就是说,中国电信从事了增值税中的两种不同业务,一种是销售电信服务(话费充值),一种是销售货物(卖手机),这两种经营行为彼此间是独立存在的,顾客既可以只缴费,也可以只买手机,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兼营。兼营怎么缴税呢?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注意事项:1.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最好与兼营行为匹配。 2.经营行为之间彼此独立存在。 二、混合销售行为 什么是混合销售呢?按照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这个概念该如何理解呢?关键点有两个:第一:必须是一项销售行为。第二:这项行为是“货物+服务”的模式。货物是指有形动产。“服务”是指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也就是属于原先营业税的那些税目,而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特别注意,混合销售概念中只有“货物+服务”这一种形式的叠加。没有“货物+销售不动产”,没有“货物+销售无形资产”,也没有“货物+劳务”这些形式。这一点和兼营有明显不同,兼营是五个类别中的任何两个都有可能叠加在一起的。 注意事项:1.货物+服务具有关联性,比如买了货物,附带提供运输配送;比如新东方培训学校的教学和发的教材。 2.主体只有两个,A向B提供货物+服务。如果是A向B提供货物,A的子公司C向B提供服务,就不在混合销售讨论范围。 混合销售如何缴税呢?规范的说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通俗的讲就是如果你以卖货为主,就按销售货物缴增值税,如果你以提供服务为主,就按服务业缴增值税。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区别
答: 混合销售和兼营区别: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