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用银行卡结算工资但是我没有银行卡可以 问
你好和单位协商 行就可以 答
申报所属信息不存在有效的财务备案信息 问
你好,你要先做备案,先采集。 答
老师 请教一下物业公司 招的保安保洁工资2000 问
你好,签订劳务合同,让对方提供劳务费发票过来入账 答
老师我有点分不清更正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区别 问
你好,更正是以前的错误进行修改,变更是至少以前是正确的 答
老师 你好,公司给两个员工购买 苹果手机 2个 1 问
您好,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 这个金额大入资产,折旧3年 借: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答
请问:公司注销后,记账凭证还有账簿由谁保管?
答: 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第八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板在搬家时把公司的账簿,各种记账凭证都弄丢了,现在想要注销公司,怎么办比较好
答: 这个只有想办法补吧,补不了咨询税局和专管员沟通吧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都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什么原始凭证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答: 你好,原始凭证只能作为登记部分明细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