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汤贵彬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4-26 18:23

同学,你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进项税额的话需要电子发票才可以抵扣

汤贵彬老师 解答

2021-04-26 18:26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晴天 追问

2021-04-27 08:24

那我这些非定额收据和机打发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只能做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对吗?

汤贵彬老师 解答

2021-04-27 10:58

财税〔2017〕90号
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三)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八、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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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因为小规模是低税率,就不用抵扣了
2018-08-05 14:44:33
你好,是的,普票不能抵扣进项 小规模什么票都不能抵扣进项
2020-04-19 16:19:29
你好,你这个进项税发票有认证吗?
2019-09-04 16:53:38
同学,你好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进项税额的话需要电子发票才可以抵扣
2021-04-26 18:23:47
您好,行程单、火车票按票面金额*9%/(1%2B9%)计算进项税,滴滴电子发票按票面进项税抵扣。
2020-05-25 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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